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汕国土资公〔2011〕21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汕头市春源北地块
| 宗地编号: |
P2011- 5 |
宗地面积: |
212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春源北 |
| 出让年限: |
70 |
容积率: |
≤3.0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 |
≤48米 |
土地用途 |
二类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2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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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熟地 |
| 起拍价 |
1250万元 |
| 备注: |
地面可建建筑面积不大于6380平方米(含阳台和悬挑实体面积);绿地率≥30%;停车场(库):按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5%配设。 |
(二)汕头市汕洋生活区(地块一)
| 宗地编号: |
P2011- 6 |
宗地面积: |
535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汕洋生活区(地块一) |
| 出让年限: |
70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 |
≤45米 |
土地用途 |
二类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 |
| 投资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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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6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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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熟地 |
| 起拍价 |
3000万元 |
| 备注: |
地面可建建筑面积不大于18731平方米(含阳台和悬挑实体面积);绿地率≥20%;停车场(库):按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5%配设,并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
(三)汕头市汕洋生活区(地块二)
| 宗地编号: |
P2011- 7 |
宗地面积: |
353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汕洋生活区(地块二) |
| 出让年限: |
70 |
容积率: |
≤2.8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 |
≤45米 |
土地用途 |
二类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4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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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熟地 |
| 起拍价 |
1850万元 |
| 备注: |
地面可建建筑面积不大于9908平方米(含阳台和悬挑实体面积);绿地率≥20%;停车场(库):按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5%配设,并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9月14日到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长平路100号二楼)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9月15日到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长平路100号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 9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9月16日15时00分在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长平路100号二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拍卖出让各地块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及配套概由竞得人负责。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二)竞买人可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stgtj.gov.cn、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ttdjy.cn及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浏览、查阅资料。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0号二楼
联系人:陈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488381
以转帐方式缴交竞买保证金汇至下列帐户:
开户单位:汕头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发行汕头东厦支行
帐号:105032516010000199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