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2005(第19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关于《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汕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定于2005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22日(工作时间),公开挂牌转让以下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概况及规划设计条件:

二、转让条件:
1、上述土地以现状挂牌转让。
2、上述土地转让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996.33万元整。
3、上述土地挂牌转让的总价设定保留价,若竞买人的最后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则成交;反之不成交,该宗土地由转让方收回。
4、上述土地挂牌成交后,该地块上的临时设施用房及农作物的清除工作及费用由转让方负责。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整,竞买申请人应在2005年11月2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汕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
四、竞得人必须按照汕头市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五、上述挂牌转让土地的公告发布及竞买时间和地点:
本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挂牌转让,同时在汕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汕头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stre.net》发布公告。挂牌竞价时间为2005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22日下午五时三十分止(工作时间)。挂牌竞价地点在汕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三楼(长平路100号)。
六、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汕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索取《挂牌转让文件》,《挂牌转让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壹佰元。
联系电话:8260428、8260830
七、竞得人应依法缴纳有关的税、费。

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