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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问题


时间: 2012-05-09 13:12    分类: 贷款    阅读: 2956

        现在许多有实力的公司和单位都有为职工购买了住房公积金,但是这钱我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用,怎么使用的问题很多人一无了解,针对这个问题我将一些购房中如何实用的规定方法在这里分类讲一下。
         按照汕头公积金的使用规定,公积金可以在大修房屋,重大疾病,购买房屋(一手房和二手房
都可以)时使用,新购房屋的住房贷款还款时使用。 (可以登录汕头房产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的规定)
       重点说一下购房如何使用:
  1、许多人有这样的要求,“要提取公积金里面的余额用来支付首期”,这个要求在道理合情合理,公
积金是用来储备购房基金的,那我要提出来买房,这样是没错的吧,可惜这和公积金的提取就有一个冲突,为了防止骗领公积金,公积金的领取时采用候补的方式准予申请提取的。一手房的提取需要的资料有“购买一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这个是规定的原文,要提取公积金就得提交这些材料,可你不把交首期,不把钱付了,人家开发公司怎么会给你购房合同乃至于发票呢,所以租房公积金是一种候补式的补贴形式。
        2、还有一种购房的实用形式是按揭贷款,这个还是需要你把首期付了,交易后再把里面的余额
提取出来,再做贷款按揭。
        无论哪种方法,首付支出还需要买房者自己去筹措的,公积金里面的钱是后补的,没办法应急的

       以上这些是我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以来通过学习了解的情况,可能有些不够详尽,如果有什么说错的欢迎大家给予指教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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